+ 得獎者有何需配合事項? 得獎者(含學校、個人)需同意將相關資料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予本署做為業務推動使用,如印製成相關專輯或於網站公開刊載等,本署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次數及內容利用該成果,得獎者仍擁有該資料之著作財產權,本署得將相關權利再授權第3人,做為推廣之用,不另支稿費。並應配合參與本署相關職輔觀摩活動及研討會,進行經驗交流及成果分享。
+ 請問成果評選分為哪些項目?申請資格為何? 108年成果評選分為績優職輔學校組、傑出職輔人員組、資深職輔人員組。申請資格部分,績優職輔學校組為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及空中大學);傑出職輔人員組為持續從事職涯輔導工作達2年以上之職輔單位人員、系所教師、職涯導師;資深職輔人員組為職輔專責單位編制內人員。績優職輔學校與傑出職輔人員組別,獲 107 年該組別最高獎項者,2 年內不得再申請;資深職輔人員組各工作年資級距獎項僅頒發一次,已獲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 請問成果評選應如何申請? 由學校統一送件,採線上方式申請,請各校至本署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https://mycareer.yda.gov.tw)以校務帳號線上填寫申請書,並將相關文件檔案上傳。申請書填寫完畢,請下載並完成校內用印程序,掃描上傳後始視為完成申請。如不知道學校校務帳號,可洽職輔平臺查詢(國立雲林科技大學,05-5342601分機5371、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