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教材-原住民族學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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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計畫名稱 計畫目的 計畫對象 預定申辦日期 執行期程
入,可有效解決原住民合作社專才缺乏困境。 青年(含研究所),優先遴選。 月 20 日前檢送申
3.培育原住民青年創業經營發展能力,有助於強化 (2)高中(職)畢業,且具合作社職 請文件。
原住民青年未來投入各類職場的競爭能力。 務經歷至少 2 年以上者。
原住民族 原青 Taloma-原鄉在地 1. 鼓勵原住民族青年返鄉在地穩定就業,進而深耕 1. 僱用原住民族青年之用人單位 申請日期為當年度 第二階段-請領
委員會 化深耕就業計畫 原鄉活化部落,帶動周邊產業發展。 「雇主」(僱用獎助): 9 月 30 日前,額滿 津貼:最後一次
2. 配合畢業季節,讓在外求學的原住民族青年學子 (1)用人單位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 即截止。如經核定尚 請領期限為 110
能夠順利銜接職場,返鄉發揮專長貢獻所才。 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 有缺額,將另案公 年 1 月 15 日止。
體或私立學校(團體,指依人民團 告。
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
政治團體)。
(2)用人單位提供「工作職缺」地點
應位於「原住民族地區」。
(3)用人單位應於 109 年 1 月 1
日起「始」僱用原住民族青年,且
「連續僱用達 3 個月」者。但 108
年 10 月 1 日起僱用且至 109
年 1 月 1 日仍僱用者,亦得適
用。
2. 受僱原住民族青年「勞工」(就
業獎勵):
(1)15 歲以上未滿 40 歲之原住
民族青年。
(2)受僱勞工應「連續在職達 3 個
月」以上。
原住民族 Mataisah‧原夢計畫 鼓勵懷抱夢想,冀望付諸行動並實踐夢想的原住民 具原住民身分年滿 18 歲之中華 自公告日起至 108 最長以 90 天為
委員會 族人,前往其他國家進行正規教育體制外之研習或 民國國民。但已獲得教育部公費及 年 11 月 30 日止 限,並應於 109
服務活動,培育原住民優秀人才。 本會自費留學補助,或其他性質相 年 9月 30 日前
似之出國補助者,於補助期限結束 執行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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