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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37 - 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教材-原住民族學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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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計畫名稱   計畫目的   計畫對象                預定申辦日期             執行期程
 入,可有效解決原住民合作社專才缺乏困境。   青年(含研究所),優先遴選。   月  20  日前檢送申
 3.培育原住民青年創業經營發展能力,有助於強化  (2)高中(職)畢業,且具合作社職  請文件。
 原住民青年未來投入各類職場的競爭能力。   務經歷至少  2  年以上者。
 原住民族  原青 Taloma-原鄉在地  1.  鼓勵原住民族青年返鄉在地穩定就業,進而深耕  1.  僱用原住民族青年之用人單位  申請日期為當年度  第二階段-請領
 委員會   化深耕就業計畫   原鄉活化部落,帶動周邊產業發展。   「雇主」(僱用獎助):   9  月  30  日前,額滿  津貼:最後一次
 2.  配合畢業季節,讓在外求學的原住民族青年學子  (1)用人單位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  即截止。如經核定尚  請領期限為 110
 能夠順利銜接職場,返鄉發揮專長貢獻所才。   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  有缺額,將另案公       年 1 月 15 日止。
       體或私立學校(團體,指依人民團               告。
       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
       政治團體)。
       (2)用人單位提供「工作職缺」地點
       應位於「原住民族地區」。
       (3)用人單位應於  109  年  1  月  1
       日起「始」僱用原住民族青年,且
       「連續僱用達  3  個月」者。但  108
       年  10  月  1  日起僱用且至  109
       年  1  月  1  日仍僱用者,亦得適
       用。
       2.  受僱原住民族青年「勞工」(就
       業獎勵):
       (1)15  歲以上未滿  40  歲之原住
       民族青年。
       (2)受僱勞工應「連續在職達  3  個
       月」以上。
 原住民族  Mataisah‧原夢計畫   鼓勵懷抱夢想,冀望付諸行動並實踐夢想的原住民  具原住民身分年滿  18  歲之中華  自公告日起至  108  最長以  90  天為
 委員會   族人,前往其他國家進行正規教育體制外之研習或  民國國民。但已獲得教育部公費及  年  11  月  30  日止   限,並應於  109
 服務活動,培育原住民優秀人才。   本會自費留學補助,或其他性質相                      年  9月  30  日前
       似之出國補助者,於補助期限結束                                  執行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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