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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05 - 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教材-原住民族學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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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管機關為本會,本會成立貸款信用保證業務審核小組,負責本基金

                               信用保證貸款案件之審定及綜理本基金信用保證貸款各項業務,本基
                               金信用保證業務督導考核獎懲要點由本會另定之。

                        (二) 承貸機構經本會委託並公告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儲蓄互助社
                               等依照委託契約書負責本基金信用保證貸款案件之審查、貸放、催收、

                               追償及填具有關表報送本會。
                        (三) 協辦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直轄市區、鄉(鎮、市、區)公

                               所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同直轄市區、鄉(鎮、市、區)公所辦
                               理本基金信用業務之宣導工作。

                   第二章  申請及審查
                   七、申請本基金信用保證,應透過承貸機構審查,承辦金融機構按其信用保證之

                        案件可貸金額,於規定成數內,申請本基金信用保證。
                   八、申請本基金信用保證,應檢送下列文件:

                        (一) 事業貸款及住宅貸款
                             1.  原住民信用保證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一),承貸機構應將借款人貸款

                               項目之類別、核貸利率、可供之擔保品、貸款期間、還款方式、借款
                               用途及目前營運或收支概況等詳實填列於信用保證申請書中。

                             2.  借、保戶信用調查表各一份(如附件二),或以承貸機構徵信調查書
                               表替代。

                             3.  承貸機構批覆書影本一份。
                             4.  切結書一份(如附件三)。

                             5.  其他必要文件。
                        (二) 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1.  信用保證申請書(如附件四)及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影
                               本一份。

                             2.  依法成立登記證影本一份。
                             3.  授信申請書。

                             4.  主要負責人之資料表。
                             5.  最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產銷量值表)。

                             6.  存借款明細表。
                             7.  最近一年加蓋稅捐機關收件章或附網路申報回執聯之所得稅報表

                               (新設立及未滿一年者免附)及最近一年繳納營業稅收據影本或出
                               具免稅證明。

                             8.  申請人應於核定保證總額度後,視需要檢具下列文件申請承貸機構
                               核發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保證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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